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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公车管理制度

豫科交字[2012] 22

(2012年12月1日)

为了加强和规范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该制度。

    1、中心各部及职工个人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应向中心领导提出用车申请,中心领导通知办公室安排。出行前后,须详细填写《用车申请表》。驾驶员接到用车申请单后方可出行。

    2、单位车不得擅自用于私事,如确实需要,应向中心领导申请,得到批准后通知办公室安排,如跑长途,过桥费、司机的食宿费用由用车人出,单位一把手公车私用同样执行。

    3、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相关人员须定期抽查车辆及花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4、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其罚款和费用自行承担。在无照驾驶、因私外出、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因车辆停放、保管不妥导致车辆被盗、损毁而造成的损失,由当时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未经批准,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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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change Center)前身是198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2022年6月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更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是省科技厅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中心主要围绕河南省科技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突出面向全社会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为扩大科技合作和建设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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