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结合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国民教育序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河南省科技厅网站(www.hnkjt.gov.cn)。发布时间:2015年元月7日至2015年元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科技厅人事处备案。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见附件2。
2、报名及需携带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以及所取得的职称证书、职(执)业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工作成果证明等。此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现实表现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准考证发放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考试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协同配合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60分,专业知识4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证件和材料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场实行全程封闭管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人员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公布。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上报省科技厅。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5995162,65998586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人事处 0371-65958122;
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9690289。
附件: 1、河南省科技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5年元月7日